关于上报2016年春季班级免学费变动情况的通知
【文章来源:】 【发布人:朱光华】 【发布时间:2016-03-08】 【点击量: 】
国家资助政策规定中职免学费按学年评审,2016年春季学期班级享受免学费学生名单原则上不需要重新进行认定(春招生除外);退学或挂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。请各位班主任于3月15日前将2016年春季学期班级免学费减少的学生名单上报校资助办。本学期享受城市免学费的学生和农村学生一样无需再缴纳学费,即城市免学费资金直接免收,不再通过打卡发放。
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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