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
【文章来源:】 【发布人:朱跃峰】 【发布时间:2016-03-01】 【点击量: 】
各位班主任:
根据《铜陵市普通高校、中等职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(见校网站资助子网),及时完成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中职国家助学金每学期重新认定,标准为每学期每人1000元,3月4日前完成班级评议、班级公示、班级电子报表(基础资料报表),3月10日前完成班级纸质报表(学生申请表、相关证明材料、办理银行卡材料)。
2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一年评议一次,本学期不需要重新认定。
3、免学费按学年认定,除春招生外原则上只减不增,退学或挂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,以3月15日为节点各班级上报减少人员学生名单。
4、14级学生如有在本学期就进入顶岗实习的班级,请班主任提前做好下学年免学费申报的相关工作。
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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